彰化縣社頭鄉協和村的高鐵橋下自行車道,本(10)月15日冒出「廢棄物」,一名男子自稱帶全部家當到這裡「定居」,協和村長劉聰波和員警都不到這名男子,昨通知社頭鄉清潔隊張貼公告限期7天內搬離,否則依廢棄物清理法清除雜物。
協和村長劉聰波今天表示,不詳男子15日堆置「廢棄物」後,村民眾說紛雲,有的說男子自稱在員林市租屋被房東趕出來,有的說男子住附近不知何故離家,也有的說男子是遊民,不過從廢棄物堆有家電用品、桌上型電腦,可看出男子「搬家」沒地方住的成分居多。
劉聰波昨天到場8次都沒遇到不詳男子,員警巡邏時前往也撲空,到現在都不知道男子的真實身分。劉聰波說,男子堆置物品的地方位在高鐵高架橋下的自行車道,平日有民眾往來,因當地較偏遠,不適合居住。朝興派出所也指出,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男子騎機車多趟載物物到這裡,透過車號比對,發現車主與車籍地址不符,員警將加強巡邏找這名男子並勸他搬走。
社頭鄉公所指出,已在男子家當前面張貼公告限期1周搬走,若未清除,除了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,也把雜物搬到清潔隊資源回收場。
標題:彰化高鐵高架橋下「男子定居」 清潔隊貼公告驅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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