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慄縣未收費公有停車位約3000格,部分遭長期佔用,縣務會議昨天審查通過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納管,並有強制移置規定。
縣府工務處統計,全縣公有收費3846格路外停車位、2503格路邊停車位,未收費7173格路外停車位、211格路邊停車位,但公有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僅規範收費公有停車場,昨日提案修正公有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自治條例,縣務會議審查通過草案。
工務處長古明弘說,民眾迭有反映免費公有停車位遭長期佔用問題,但缺乏法源處理,因此以自治條例規定,停車作為廣告用途或連續停放同一車格逾15天,管理機關得命駕駛人移置,或委託民間業者移置至指定保管場所,車主須繳清停車費、移置費、保管費、其他必要費用及罰鍰等,並限期領回,逾期或查無車主,公告招領逾3個月無人領回者,得公告拍賣。
宋姓民眾說,公館鄉大同路、仁愛路口公有停車場免費,車位根本一位難求,部分車輛長期佔用,車位流動率偏低,有違使用者付費精神,政府用意大打折扣。
標題:佔用公有車位 苗縣擬強制移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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