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將在二○二五年進入超高齡社會,鑑於六十五歲以上高齡人口比重日益提升,主計總處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昨天也正式決議,明年起(一一三年)按年編布我國高齡家庭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,讓社會大眾更了解高齡家庭面對的物價壓力。根據主計總處公布一○八—一一一年試編高齡家庭CPI結果,以去年(一一一年)通膨最嚴重為例,全體家庭CPI年增率為百分之二點九五,但高齡家庭CPI年增率卻飆破百分之三,達百分之三點一二,可見高齡家庭面對的物價壓力大於一般家庭。
主計總處表示,高齡家庭CPI適用對象為「戶內人口皆為六十五歲以上家庭」,按其消費支出情形計算出高齡家庭CPI,其適用的權重與全體CPI權重略有不同。
主計總處公布一一一年高齡家庭CPI與全體平均CPI權重顯示,高齡家庭居住類權重高達百分之三十三點七,其次是食物類百分之二十六點五,但全體CPI權重則以食物類百分之二十四點八最多,其次是居住類百分之二十三點五。若以此觀察兩者差異性,兩者居住類權重相差高達十點二個百分點最多,其次是高齡者醫療保健類權重為百分之七點四,全體CPI醫療保健權重則為百分之四點七,相差二點七個百分點。
台灣民國八五年起有幾年曾經試編、公布過老年CPI,過去曾於八五年至九一年,共計編布七年的老年CPI,但後因數據結果差距微小,參考價值較低,後來沒有繼續編製。
標題:高齡家庭CPI 明年起逐年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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