佳和實業(1449)2023年6月16日大營廠廠辦他建工程完工,後續追加工程有變更的情事,經查符合證交所「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」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,惟佳和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,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的規定,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,並函知佳和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。
標題:佳和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違約金3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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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籤:上市公司 證交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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